2)第165章 仙人跳_方外:消失的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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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岁倒也可信,但说未年满十四怎么都看不出来。本以为是因为自己的魅力有了一番艳遇,结果却遇到了这种事,小顾冷静下来之后便问道:“你想要多少钱?”

  姑娘却摇头道:“我的表哥马要来找我了,他刚来微信问我在什么地方,我告诉他了。”

  一听这话,小顾意识到自己可能了一个早设好的圈套,结果还没等他有所动作,姑娘身后的门开了。门外冲进来两条大汉,而且是和警察一起来的——他们已经报警了。警察检查了姑娘的身份证,小顾被带走了……

  小顾从小到大一直是家的骄傲,受到的都是夸奖和赞扬,也是左邻右舍口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像这种丢人的事,他根本不想让亲戚朋友们知道。

  但是远在邻省另一个城市的老顾接到了一个电话,问他是想要古董还是要儿子?打电话的人说了小顾犯的事情,还劝说老顾,不要为了两件连专家都鉴定不出来的不明器物,毁了儿子的大好前途。老顾震惊万分,马给小顾打电话,但已经联系不,他立刻赶到了逍津市。

  老顾请了律师,在看守所里见到了儿子。而小顾坚持不认罪,也告诉父亲坚决不要答应对方的要求,他认为自己是遭人陷害,而对方是敲诈勒索。老顾当然也报了案,结果却查不出敲诈者,那姑娘也坚称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

  事情到了这一步,那只能凭证据说话了。小顾起初还是自信能打赢这场官司的,因为那姑娘看去根本不像未成年的样子,而且他事先对此也是毫不知情,双方是自觉自愿发生的关系,没有任何强迫与诱骗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当时的一条司法解释:“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you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着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小顾的律师做出的无罪辩护,主要是想抓住这一条。

  但那姑娘的证词与小顾的自辩完全不是一回事。姑娘声称是因为好才去的酒吧,在酒吧里认识了小顾。小顾请她去吃宵夜,还说要给她买东西,吃完宵夜又请她去宾馆喝茶。姑娘说了自己还不满十四岁,但小顾却说喜欢小的,还是把她带到宾馆去了。

  小顾这下是有口都说不清了,偏偏他从酒吧把姑娘带出去,先吃宵夜又去宾馆开房,都是证据确凿。最后法庭裁定小顾犯了嫖宿you女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这个案子发生在二零一四年,当时的刑法还没有修改,嫖宿you女罪仍然单列。

  一审判决出来之后,老顾彻底慌了。又有不知名的陌生人找到他,问他想不想把小顾捞出来,或者让小顾在监狱里待满五年?二审诉要想成功必须要有新的证据,也是那个姑娘得改口供。对方声称假如老顾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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