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四章.搭嘎,口头哇路!_从白眼开始的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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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钱。

  也都拿来买苦无和手里剑了。

  也只有阿斯玛这种狗带户,可以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零用钱用来收买他人。

  “抱歉,阿斯玛少爷,我还是拒绝。”

  日向宵摇了摇头。

  他的拒绝。

  不仅引起了日向茉未眼神的变化。

  也引来了惠比寿等人的谩骂。

  “日向宵!你别不识好歹!阿斯玛少爷可是火影大人的儿子!”

  惠比寿站起身来,指着日向宵叫嚣道。

  “以后你要在木叶混,就得遵守这里的规则!你不过区区一个日向分家人,阿斯玛少爷这是给你脸面!”

  “嗯......嗯......”

  阿斯玛双手环胸,点头,完全同意惠比寿的看法。

  而让人感到奇怪的是

  夕日红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反驳。

  难道。

  她不过也就是个肤浅的女孩子吗?

  日向宵记得。

  夕日红的父亲,是木叶隐村赫赫有名的精英上忍,幻术忍者·夕日真红。

  他为木叶立下无数战功。

  哪怕是忍者学校的课堂上。

  也被教师们所提及。

  夕日真红以一手幻术,击败不知道多少敌人。

  而习得幻术的硬性条件之一,是「高智商」。

  这夕日红,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白痴花瓶的模样。

  “抱歉,我已经有使命在身了。”

  日向宵说。

  “分家人的职责就是守护宗家,我不能当阿斯玛少爷的小弟。”

  说完后。

  日向宵就转身,一脚再度踢飞惠比寿,让他摔了个狗吃屎。

  这才和日向茉未一起离去。

  而日向宵并不知道的是

  当他离开的时候。

  阿斯玛的眼神......出现了一种炙热的变化。

  仿佛,要将日向宵印刻在他的眼眸中似的。

  这种变化......被站在他身旁的夕日红所捕捉到。

  几分钟之后

  日向宵和日向茉未离开了河边,踏上了回一族聚集地的道路。

  “你刚刚......同时击败了八个人。”

  日向茉未头也不回的说。

  虽然这不是生死搏杀。

  甚至没用武器,只是小孩子之间的拳脚招呼打架。

  日向宵所做的事情,也足够让人感到惊讶了。

  “大小姐,这都是我努力的结果。”

  日向宵毫不犹豫的就将这一切,归于到了自身的努力上面。

  “......还有一点战斗天赋。”

  日向宵又补充了一句。

  后面这句,是两个多月以前,日向茉未曾经说过的。

  这句话,恰好被提起。

  日向宵为自己塑造的人设,就变成了「努力型」+「战斗型」。

  坚持不懈,连续4个月,超过120天顽强不懈的修行、不断和其他人切磋。

  这两件事情......被所有认识日向宵的人都看在眼中。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

  击败八个小孩子也说得过去了。

  “嗯......你确实很努力。”

  日向茉未点了点头。

  整个班级。

  不,整个忍者学校里面,能和日向宵的努力相提并论的......恐怕只有当初入学不及格的「迈特凯」了。

  比起他人称呼日向宵和宇智波带土为「吊车尾二人组」。

  日向茉未更喜欢将日向宵和迈特凯放到一起,称作「努力二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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