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六章 提斯坦_奥术辉煌从王座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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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中午,‘石榴’亚东走了。

  来自白鸦佣兵团的提斯坦面无表情地站在树荫下,他真真切切地看到,这位长得又红又胖的泰格瑞拉小伙子走得很痛苦。

  他死于野猪的獠牙下,准确来说,杀死他的是一只承受兽化诅咒的野猪人。

  野猪人变成一头可怕的钢鬃野猪,它用两根长牙把‘石榴’亚东从下体一直撕裂到胸膛。

  这位胖胖的小伙子也趁机一剑捅烂了野猪的眼睛。

  他爆发出的力量恐怕连天上的诸神都要惊叹,他的钢剑刺穿野猪布满血丝的硕大眼睛,狠狠地没入到钢剑护手的位置方才卡住,让这头残暴的野兽当场毙命。

  野猪人在兽化人群体中,脾气是最粗俗凶暴的,它们在半人半猪形态下,体格强壮敦实,鬃毛又短又硬,而在完全体的野兽形态下,狂暴的冲锋,连提斯坦都要避其锋芒。

  其实这个可怜的小伙子是可以避免死亡的,他不禁心想。

  野猪锋利的獠牙本应刺穿的是惊涛城的侯爵次子布林登,但是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石榴’亚东推开了侯爵次子,替他迎接了死神的降临。

  战斗结束之后,布林登竭尽所能地为他缝合伤口,但效果依旧不明显,只坚持到第二天中午,便在痛苦中死去。

  女战士夏魅在战斗结束时,就向他提出建议,给这位小伙子一个痛快才是最仁慈的做法。

  毫无疑问,这个最佳提议没有被执行下去。

  布林登用来给他包扎的浸酒纱布沾满了黑糊糊的鲜血,散发的气味儿更是骇人,连远处的提斯坦都明显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搅。

  他正面杀死了一头陷入狂暴状态下的野猪人,这样的战绩在龙首港的佣兵群体中,也是屈指可数的。

  提斯坦用充满敬意的眼神看他最后一眼。

  虽然从金羽城出发,他自始至终都未曾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但他的眼睛却在默默地观察着一切。

  在他们一行人中,这位又红又胖的小伙子是最热情的,对于前往龙首港成为公爵大人的手下,也是最向往的。

  因为他是平民出身,所以他将这趟护送任务视为自己荣耀起始的第一步。

  可惜,他连第一步都未曾走完。

  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也不是拜托布林登帮忙照顾自己的家人,而是询问这位侯爵次子,自己杀死野猪人的战绩,可以被封为骑士吗?

  那位不是骑士的骑士向他保证,他一定可以在龙首港获得骑士的头衔。

  布林登细心地整理着‘石榴’亚东穿在身上的那件被獠牙撕裂的铁环链甲,以及沾满血污和泥土的长筒靴、厚斗篷,他的衣服有粗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

  由此可以看出,他出生于泰格瑞拉北境,一个苦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

  连提斯坦都感到遗憾的是,这位泰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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