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四章 太阳之下无罪恶_蔷薇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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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瑟的哥哥学了手艺,在城里做吹玻璃的工匠,工资不少。妹妹结了婚之后继承了父亲的小农场,夫妇两个在削思维克城那边贩售植物油,也衣食无忧。只有自己,不甘心就这么被赶回家,执意要留在因哈泽参军,结果就混到了这么个田地。

  跟阿伯瑟有着相同命运的,是跟他站在一起的所有青年、是因哈泽数万民兵中的每一个人。

  “要是还有仗可以打,给我个机会上阵杀敌,在这骂人就不会是这个中年死胖子!而是我,是我阿伯瑟!”

  他也是御精灵,他也对帝国忠心不二。他也可以跟那些灰狗一样,脚蹬马靴、系着斗篷,骑着银色的马,在城里招摇过市。

  “大人!”

  阿伯瑟挺胸抬头大喝一声:“关于简萨拉我还有可以汇报的事!”

  “哦?”唐那西顿其实没打算获得什么情报,反正简萨拉已经完了,至于案子破不破跟他没关系,他只是单纯觉得训人很有意思。

  “什么事,说来听听~”

  “简萨拉一直跟我们说他没有家室,就自已一个人生活。但是有一次我看到,他给城外一个老太婆送了一整包的金维纳。”

  “有意思……”一边旁听的灰狗仿佛嗅到了好肉,立刻凑过来,一把推开了叫嚷的唐那西顿。

  “你叫什么名字?士兵。”

  “我叫阿伯瑟!我祖上是纯种御精灵!长官!”阿伯瑟尽可能挺胸抬头的喊道。

  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翻身的机会!

  而对于翁德塔拉来说,已经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他蜷缩在花园的树荫下,无处可去。

  在翁德塔拉看来,银指就像沙漠上最常见的石龙子,如果在朝阳升起前还没有找到藏身的角落,就只能被毒辣的阳光和凶残的掠食者夺去性命。

  此时此刻,他知道自己就是一只趴在枯枝上等着被烈日晒死的石龙子。

  但是他居然觉得,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死亡的阴影时刻紧逼,任何一个失误都会让他被乱刀分尸。在这样的情况下,试问谁还有闲心质问自己的良心呢?

  太好了,不用思考什么的是对什么是错,没有后悔的机会也用不着自责。

  离开舒适的家跟着流浪汉出了沙漠、因为饥饿而开始偷东西之后居然发现自己有这种天赋、接着被银指看上,接受了正经的盗窃训练、几年后攒够了钱逃回家、却被愤怒的父亲指着鼻子咒骂、哭着再次逃出家门……

  然后呢?认识了艾米和文菲尔,然后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上的人……再然后呢?

  再然后,抛下他们所有人,自己逃跑了……像条断了腿的狗……为什么要跳车?哈柯怎么办?文菲尔他们怎么办?我自己怎么办?

  太好了……这些都不用想了,凭着直觉生活吧,找一口吃的,不被人发现……大家都是野兽,不一定要互相撕咬,只要在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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