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千六百九十二章断脊_统计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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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公民籍的身份的人里面表现的更为明显,他们甚至以听到家乡话为耻,以说家乡话为耻,恨不得跟自己的家乡划清界限。

  甚至他们要求自己的孩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用汉语交流,甚至有很多孩子出生之后父母为了给他们提供一个汉语的学习环境,夫妻之间都禁止用家乡话交流。

  要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会汉语,他们甚至十几年的时间不让孩子回家看老人,就算回去看,也禁止老人跟孩子说话,生怕粘上家乡话就甩不掉。

  就算有些时候不得不回到家乡,跟家乡的人用家乡话交流,那也要时不时的蹦出几个大明的官话词语和成语。

  以此来表示自己到过大明,成为大明公民的身份,以说成语为荣,以让家乡人听不懂为荣。

  这种人很多,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普遍现象,所以在整个博览会会场内,几乎听到到除了汉语以外的任何语言。

  这在大明看来这是驯服的结果,虽然这样的人可笑可悲,让大明百姓耻笑,但是正是有着这么多这样的人,大明的汉语才能推广的那么普及。

  大明需要这些慕汉犬,他们摇尾乞怜的样子让大明主人感觉很舒服,虽然这种舔狗的模样有时也让人恶心,但是他们咬自己同胞的时候的决绝也让大明百姓拍手称快。

  他们把大明当做世界上最美好的过度,甚至有人高呼宁愿在大明当乞丐也不愿意回去自己的家乡当人上人。

  在大明的土地上哪怕大明百姓吐了一口痰他们都愿意舔干净,并拿来炫耀。

  在他们的认知里大明没有乞丐,是一个超级文明的国家,实际上大明不是没有乞丐,只是因为以前有法律管着而已。

  从复兴历开始的时候皇爷就十分讨厌那些无所事事的游侠泼皮,几次大型调查审判行动之后,更是直接规定凡是没有工作的泼皮一经发现直接拉去劳动改造。

  所以那个时候大明的乞丐才会这么少,在大明当公民,你必须要证明自己是对大明有用的,你必须有一份工作,否则就会被视为泼皮直接被抓走。

  后来随着时代进入和平,大明政策逐渐走向宽松,这条法律也就名存实亡了,大家物资已经极大丰富,在不缺吃喝的情况下,你愿意在家躺平只要不影响他人就不会有人管你。

  当然你要是在街上寻衅滋事,喝酒闹事,然后被查出来还是个无业的,并且累积了两三次了,那这条已经名存实亡的法律还是能够拿出来直接判你个劳动改造。

  这也是大明治安良好的另一个原因,大家最怕在官府留下案底,因为这玩意会累积的,留下案底超过两次就会被审查,一旦确认你是无业泼皮,那一劳动改造那就是好多年。

  有多久?有的人甚至都被迫在那边娶妻生子定居在那里了。当然这个在那些慕汉犬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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