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百五十六章 八百里加急_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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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侧着耳朵听过去。

  只片刻,就有一人一骑冲过来,看到城门关得只剩下一条缝,那人猛地拉停马,又急又怒地喝道:“开门,开门,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

  原来是驿站的急递

  借着城头的灯笼看过去,骑在马上那人穿着一件用棕树壳织成的蓑衣,头上身上都有水如溪流一样泻下,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

  所谓八百里加急,指的是明朝官方的通讯手段。古时候的文件传输靠得是驿站,一般每隔二十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的字样,就必须按规定以每天三百里的速度传递。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传送的速度可达到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最快达到八百里。

  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拼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八百里加急”专用来表示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

  一般来说,八百里加急通常用于外敌入寇、地方骚乱等紧急大事。

  两个守门士兵知道其中的厉害,慌忙推开城门。

  北京乃是天子脚下,城中的人对于政治都有地方上所不具备的政治热情和嗅觉。

  其中一个士兵就忍不住问:“这位大哥,究竟出了什么事”

  马上那人很不耐烦,怒喝道:“这也是你能问的,安化王叛乱了,闪开”

  呼一声,战马冲进城去,“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的声音越去越远,却越来越响。

  两个士兵同时脸一白:“草,国家出反贼了”

  刘瑾这段日子的心情非常不好。

  赶走了内阁首辅刘健和次辅谢迁之后,李东阳看起来好象是惧怕了,索性在内阁当起了摆设。至于新补充入阁的焦芳和张彩,索性就是他刘瑾的人。至于区区一个杨廷和,他还不放在眼里。

  可以说,整个大明朝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大权在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真好。

  志得意满的同时,刘瑾还有些遗憾。

  古人讲究的是:富贵不归故里,如同锦衣夜行,

  总感觉少了些滋味。

  但是,作为一个中官,又身处如此重要的位置,根本不可能离开京城。

  于是,刘瑾干脆就派人去陕西将自己的哥哥一家接进京城来享福。一是回报亲人,二也是叫家里人看到自己现在的风光。

  可惜也是大哥没福,在路上行了一个多月,进京之后,竟水土不服病到了。

  这一病就是一个多月,到现在,不但没好起来,病情反继续恶化下去。

  据去给他看病的太医回来说,大哥年事已高,身子本弱,一路上又受了风寒,这次怕是好不了啦

  能够坚持半年,就算是老天保佑。

  反正一句话,尽快安排后事吧

  刘瑾在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亲人,本打算让哥哥进京跟着自己享福,却不想反害了他。

  他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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