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3章 第 43 章_烈酒入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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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昭背着包,从去冯明晨家的路上就开始思考,他该怎样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下不动声色地杀死冯明晨,并逃出生天,掩藏身份。

  刚到冯明晨家的小区,一辆黑色的大众汽车跟他擦肩而过,容昭看了一眼车牌,认出来是郑可等人执行监视任务的时开的那辆。

  这个时候撤退且没有出动警车抓人,冯明晨逃跑了。

  容昭站在小区门口,在夜色中看着郑可等人走远,转头往冯明晨家楼下看了看,别人看不出来,他一个警察不会看不出,这栋楼被监视起来了。

  从人手布置上看,冯明晨的确不在家里。

  容昭不知道冯明晨会逃向哪里,下意识地沿着街道往南走。

  穿过中心城区的高楼大厦,往南能看见一座并不高的山,山上一片漆黑,偶尔点缀着一点亮光,那是经年的路灯发出来的陈旧的光。

  他从小在那座山上的长大,上树抓过鸟下水摸过鱼。知道哪儿有果树,知道松鼠的洞和麻雀的家。

  他能一个人在山上玩一整天,回家的时候天都黑了,远远就能看见家里亮着灯。

  他不走正门,喜欢从后墙爬进家,先把摘来的野果给姐姐送去,再去妈妈那卖个乖,新奇地告诉她他今天在山上发现的宝藏。另外,还要提防着拿着戒尺突然出现的爸爸。

  再后来,他被送去国外生活了几年,终于回国的时候,还没来得及重新熟悉一切,惨案就发生了。

  刚下过雨不久的地面聚集了大大小小的水坑,路灯照在上面,低头就能看见自己的影子。

  容昭低头看了看,看不清五官,于是转头看向街边小店的橱窗玻璃,看见倒映在玻璃上的人。

  六年前,这个人的名字叫关旭,旭日东升的旭。

  现在,他只能与黑暗为伍,终夜游荡在东榆市的大街小巷,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因为性格和生活环境的改变,随着时间的迁移,他的样貌也发生了变化。

  以前顽劣不堪,整天晒得跟一块黑炭似的,五官也没长开。身材也比现在健硕。

  凌晨三点钟的街道几乎没有人,只偶尔开过去几辆车。容昭看了看又近又远的半山,背着双肩包,转身往石莲路的方向走去。

  快到家的时候,他听到拐角处的小巷里传来一声巨响,像是重物被抛到地上的声音。

  容昭拐进去,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

  这个人,他只见过两次,一次是在二院,一次是在市局。这个人,就算化成灰他都能认出来。

  被一股巨大的仇恨控制着,容昭浑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他攥紧手上的一把小刀,朝那人走了过去。

  这把刀的刀身只有手指般长短,刀刃却可以削铁如泥,保证一刀就能把人杀死。

  冯明晨是被从一辆白色面包车上扔下来的,头被撞到地面上,轻微的眩晕过后,人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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