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一十四章 比枪法_铁血东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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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移动靶,抛硬币的。”迈尔斯冷冷地说,深邃的眸子里流露出一种无比的自信。

  他的确有自信的资本,身为黑人的他,是凭着过硬的功夫进入FBI,由于其身手矫健,机敏过人,很快被胡佛总统赏识,进而成为总统的贴身保镖。

  他最擅长的,就是枪法,在黑夜里,他能在秒内拔出手枪,击倒一百米外的一枚硬币,五十米之内,能双枪齐发,打死两只蚊子。

  虽然张学良也是军人,但他相信,在枪法上,张学良绝对比不过他这个FBI第一个快枪手。

  那你先来吧。”张学良微笑着说,双手轻轻放在胸前,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还是你先吧,我怕给你压力。”迈尔斯傲慢地瞥了张学良一眼,满不在乎地说。

  你先来的话,给不了我任何压力,如果我先的话,我怕会吓得你不敢开枪。”张学良淡淡一笑,双目玩味地看着他。

  那好,到时候别说我怕欺负你。”迈尔斯微皱眉头,显得异常的恼火。

  他本想让张学良先来,一方面是怕自己打得太准,给张学良造成压力,另一方面,则是试探试探张学良的虚实。

  但现在,被张学良这么一激,性情耿直,缺少心计的他什么都忘了。

  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好好挫挫张学良的锐气,给自己长脸,给白宫立威。

  迈尔斯先生,请便吧。”张学良轻轻抿了一口威士忌,饶有兴趣地看了迈尔斯一眼。

  两个矮胖的中年白人抬着一个木箱,缓步走了上来。

  木箱里,装满了寒光闪闪的硬币。

  箱子刚放下,一个白人就从里面抛出了一枚硬币。

  砰!枪响了,那是勃朗宁手枪的声音。

  硬币应声落地。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迈尔斯像尊巨大的雕像一样,稳稳地站着。

  他目光如剑,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黑黝黝的勃朗宁手枪。

  又一枚硬币抛出,在空中划过一道优雅的弧线。

  迈尔斯很自然地扣动了扳机。

  枪口火花一闪,子弹闪电般飞出,不偏不倚地击中硬币正中央。

  哗哗哗!数枚硬币抛出。

  砰砰砰!清脆的枪声响起,硬币尽数落地。

  硬币越抛越快,越抛越多,两个白人已经开始同时抛硬币。

  迈尔斯扣动扳机的速度也愈发的快捷。

  他脸上的神情依旧是如此的自如,如此的淡定,没有丝毫慌乱的神色。

  枪口的火花不停地闪动着,硬币纷纷中弹落地。

  不大一会儿,迈尔斯自信地笑了笑,像个胜利者一样,收起枪,淡淡地问:“我一共击中了多少枚硬币。

  我们抛了二十枚硬币,迈尔斯先生开了二十枪,全部命中。”一个负责抛硬币的白人不紧不慢地说。

  听到这句话,大部分都惊呆了,就连胡佛总统也是震惊不已。

  抛硬币的位置,距离迈尔斯至少有六十米。

  能用一把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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