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十九章 时间紧迫_奋斗在五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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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我预料的一样?魏仁浦果然提拔了竹奉璘,我的猜测是对的!

  李延庆握紧了拳,于人群中看到了张正:“张叔,快去叫方志和来!”

  遭了,我好像下午才让张正给方志和准备酒食,这方志和不会喝醉了吧?

  不会不会,这时候的酒度数不算高,应该不会有事的,李延庆自我安慰着。

  李延庆沉下心刚写完一封简短的信,张正就带了方志和过来。

  “郎君。”中气十足的声音打消了李延庆心中的担忧。

  “现在去宁陵,能行吗?”李延庆问完,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夜空。

  此时还是寅时三刻,凌晨三点多,天还要三个小时才会亮,去往宁陵的五十里夜路危机重重。

  方志和低着头,面无表情地回道:“易如反掌。”

  “张叔,你带着两个人跟着方志和去宁陵。”方志和的镇定令李延庆充满了信心,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让张正跟着一起去较为稳妥。

  李延庆又从桌上拿起信和一块令牌递给张正:

  “这封信去了宁陵交给刘从义,这块是归德军节度使府的令牌,也交给他,出了什么事就亮出来,没人敢动他们。”

  李延庆写给刘从义的信,是让他立刻秘密地将蒋达抓回宋城来,若出了意外,惊动了竹奉璘,亮出令牌则可保住他们的性命。

  说起来李延庆如此执着于抓住蒋达,乃是因为这时候的诉讼体系的缘故。

  竹奉璘是官员,普通的百姓若是想向官府告发竹奉璘这样的武官,除非是去开封皇宫门口,敲登闻鼓告御状,否则依照律法,百姓首先就要受到三十大板,会非死即残。

  这是为了防止有百姓诬告官员,是对官员的一种保护,也是行政力量弱小的现状下,必然的选择。

  不然是个百姓来告官,官府都要查验一番,此时可没有这么多能查案的官员供朝廷使用。

  因此就要设立一个告官的门槛,能扛得住三十大板的人才有告官的资格,虽然这种手段很极端,却也是这个时代,朝廷的无奈之举。

  同时刘从义还是被朝廷追捕的前武德司人员,李延庆不可能冒着暴露刘从义的风险,让刘从义或者他的亲属去告官。

  而若是由吴观这样的官员来告发竹奉璘,那就只能向上级监察机关,也就是向御史台检举揭发竹奉璘。

  御史台审理案件,需要很多繁琐的步骤,大量的时间,这样则会让魏仁浦提前知晓做出反应,也就难以以此来攻击魏仁浦。

  至于李延庆这样的高官衙内,虽然告官不用受三十大板,但因为不是当事人,无法向官府告发竹奉璘。

  所以作为竹奉璘劫船同伙的蒋达,是最好的人证,必须要抓到他,审讯出供词,然后用蒋达向州府告发竹奉璘,最为稳妥。

  “喏!”张正高声应道,带着方志和领命而去。

  接下来就是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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