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78章 第14号令_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壮大了集体经济,其实大谬不然。

  这些企业享受的税收、信贷政策优惠,使国家财政受到了损害。有的地方假集体企业占到注册登记集体企业的80%,如果对其进行清理,国家税收无疑可以有可观的增加。”

  看完报道,南易看了一下文章记者的名字,然后就抚摸着下巴。

  《吹风报》是一份很严肃的报纸,它上面的报道不会随意刊登,吹风就是提前吹风,既然上面点了“红帽子企业”的问题,那不远的将来,摘帽行动肯定会展开。

  八八年,温市那边好像有一家桥墩门啤酒厂的小企业搞试点,设计出“股份合作企业章程”,那个章程很微妙,和完小集团的股份构成有异曲同工之妙

  章程规定企业财产中有15%是企业全体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资金,它的独立存在,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区别于合伙私营企业,为集体经济组成部分的重要标志之一。

  正是有了一部分公共积累,股份合作制企业被理所当然地归入了集体经济的范畴。

  这一企业股权的设计举世皆无,可说是国内基层改革派面对所有制禁区的一次大胆创新,它被认为是一种非驴非马经济,却在理论上能够自圆其说。

  一家私营企业要改造成股份合作制企业也变得非常便捷——只要宣布本企业的15%资产为全体劳动者的公共积累即可。

  二月份的时候,农业部还发了一个“第14号令”,颁布《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定规定》,并附《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示范章程》,其蓝本便是桥墩门啤酒厂的那个章程。

  “呵呵,私营企业的数量会急剧增加。”

  摘帽行动一展开,之前挂靠在集体企业名下的私营企业会想办法脱钩,“第14号令”正好给它们指了一条明路,假集体会摘帽子,真集体估计也会借着东风由公变私,集体资产流失是可预见的。

  南易拿起电话打给了葛翠竹,“阿婶,帮我带句话给耀东叔,承包的事情我让了一步,可集体企业就是集体企业,性质现在不会变,将来也不会变,谁想变,可以来和我说,我一定会和他好好讲道理。”

  “南易,你是因为第14号令吧?”

  “阿婶,不错啊,时刻关注政策走向。”

  “南易,村里的事情还是别管了,你要是清闲,不如多管管集团的事吧。”

  “你有什么新想法?”

  “现在外面已经有人开粮油店了,我们是不是也进入这个领域?”

  南易沉默了一会,说道:“阿婶,按说布局粮油店网络对我们的业务是一个很好的补充,但是粮票还在用,粮食又比较敏感,小打小闹可以,做大了政治风险太大。再说,没有明确的政策扶持,国营粮店就能整死我们。”

  “这些问题我有想过,我们可以先用别人的名

  请收藏:https://m.xiaoniu8.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